湖南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 三 )


十一、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
十二、防范失业保险基金风险 。各地要密切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形势研判和工作指导,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 。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支持基金结余不足的统筹地区落实政策。要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加强技防人防,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完善待遇申领信息比对核查系统,严防欺诈、冒领、骗取风险 。
十三、提升重点企业就业帮扶效能 。深化重点企业公共就业服务联系制度和产业园区用工服务保障,动态调整重点企业清单,设立人社服务专员,通过“湘就业”平台发布岗位、线上线下招聘、产业工人培养基地定向输送、校企合作对接等方式,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公共就业服务 。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稳岗,同步为被裁减人员提供就业帮扶 。
十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加大对服务业和工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 。
十五、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促就业作用 。支持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探索建设“用工蓄水池”,加强对季节性用工企业的服务保障,整治劳务非法中介,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益 。支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调查企业实际招工缺工状况,分析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求职情况,发布急需紧缺就业岗位目录,组织开展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
十六、优化各项政策经办服务 。要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持续优化经办服务,推动更多政策免跑即领、免申即享、免证即办,推动政策红利早释放 。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地、尽快见效 。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要大力挖掘先进经验、工作亮点,为推进工作提供借鉴,营造良好氛围 。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5月26日止,其中本措施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
原文链接>>>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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