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的编号是 导游证的区别

新版导游证的编号规则为D-0000-000000, 英文字母 D 为“导”字的拼音字母的缩写, 代表导游, 前4位数字为省、城市、地区的标准国际代码, 后6位数字为计数编码 。 不同等级的导游证卡号依各有顺序编码 。
【导游证的编号是 导游证的区别】新版导游证为IC卡式, 卡高8.6cm, 宽5.4cm, 正面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CHINA TOUR GUIDE)” 。 列有导游等级、编号、姓名、语种等项目, 中间位持证人最新免冠2寸正面照片 。
导游证等级以4种不同颜色加以区分, 初级为灰色、中级为粉米色、高级为淡黄色、特级为金黄色, 背面设置有黄色金属芯片, 并列有注意事项和卡号 。
导游证的芯片内存储了导游的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语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导游证编码、导游资格证号等基本情况和违规计分情况, 可凭借手持读卡机等电子设备读取其内容 。

导游证的编号是 导游证的区别


 
申请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门申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并提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 颁发导游证, 发现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的情形, 不予颁发导游证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证, 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法律制度, 是准予申请领取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 该行为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能否从事导游职业, 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合法权益 。
因此,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表达了三层含义:
(1)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 必须在收到申请人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 颁发导游证 。 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 这表明, 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颁发导游证, 不允许存在“可以不予颁发”的情形 。
(2)对符合申领条件逾期不予颁发或答复, 使申领人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 这是旅游行政部门的一种不作为的失职表现, 申领人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 仅限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 旅游行政部门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 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 同时, 对不予颁发导游证的,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 。
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 是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 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即有权规定样式规格并统一制作, 也可以统一规定样式规格,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制作和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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