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应当在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到支付或者取得支付凭证时确认 。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自身利益使用特许经营 。 只有特许经营权所有人同意转让或允许使用特许经营权,并支付一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才能使用特许经营权 。
因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特许权所有者的专有收入,也是单位和个人应纳税收入的组成部分 。

特许权使用费


1、无形的交易对象
特许经营交易涉及大量无形商品,包括技术、知识产权、数字产品等无形物品 。 无形贸易对象意味着它们与实物进口是分开的 。
2、生的智慧
特许经营源自于智力或才能等成果,而创造力是产品内在价值的来源 。 无论是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还是版权,都是智慧凝聚和创造力的体现 。
3、用于复制或服务
就交易目的而言,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显著特征是具有复制产品或服务的明确商业目的 。 限于个人使用的交易一般不定义为特许权使用费 。
4、复杂的交易定价流程
由于技术、知识等大多数产品都有自己的独特性,市场上没有类似的产品可供参考,所以产品的定价很难确定 。 因此,海关对特许的估价比较复杂 。
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特许权费,可以理解为特许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收取的费用,例如奥运特许商品,收取特许权费,特许经营商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奥组委支付特许权费 。
特许权费的比例一般为商品零售价的5-15% 。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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