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关于“一切有形, 皆含道性”的思想, 对于当代生态伦理学的建构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 西方生态伦理学家认为, 生态伦理学使西方伦理学的发展走到了一个转折点, 它探求超出人类义务范围的对象, 提倡对所有生命的恰当尊重, 要求建立一门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学 。 但是, 西方生态伦理学在这个转折点上遇到了困难, 因为传统的西方伦理学不承认人类主体之外的事物具有自身价值, 它在事实与价值之间、是与应当之间、科学与道德之间约定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 今天, 为了解决环境危机, 许多学者都意识到, 应把伦理学的范围从人类社会扩大到人与自然之间, 以制止愈演愈烈的破坏环境的行为 。 为了构建生态伦理学, 论证自然事物具有内在价值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前提 。
关于道生万物的观点, 也就是认为道是创造一切价值的最终根源 。 道家肯定万物皆含有道性, 也就是肯定万物都具有道所赋予的内在价值, 都是道的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 因此, 根据道家的道性论, 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伦理情谊关系, 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 a道家所说的“道”, 既是万物的本原, 又是万物的本体 。 道化生万物之后, 也就作为万物的本体内在于万物之内 。 因此, 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 道乃是所有价值的创生之源 。 宇宙万物都是“道生之、德畜之”的, 是道的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因而具有了自身存在的价值 。 唐代道士王玄览《玄珠录》说:“道能遍物, 即物是道 。 ” 《道门经法相承次序》载道士潘师正对唐高宗说:“一切有形, 皆含道性 。 ” 唐代道士孟安排《道教义枢》亦称:“一切含识乃至畜生、果木石者, 皆有道性也 。 ” 道家以万物皆有道性的观点阐明了万物平等的主张, 否定了人类有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特权 。 《庄子秋水》篇借北海神的话说:“以道观之, 物无贵贱 。 ”即从道的高度来看, 人与万物之间不存在贵贱关系 。 唐代道士成玄英在疏释《庄子》时也指出:“夫大道自然, 造物均等 。 ” 《西升经》更明确宣称, “道非独在我, 万物皆有之” 。 因此, 人类不能妄自尊大, 以自己为中心, 把大自然当成自己征服和统治的对象 。
按照道家的观点, 人与万物在道性上是平等的, 自然界中的一切, 并不是为人类而存在, 而是各有其自身的价值 。 万物都有按照道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 人类不应该随意对它们进行干涉, 阻碍它们实现自己的价值 。 道家的这种观点与当代环境伦理学的主张是相通的 。 美国环境伦理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认为, 承认自然具有不依赖于人的价值, 是环境伦理学得以成立的重大前提 。 他举了一个例子:

在美国洛基山脉的拉维地区一个颇受青睐的野营地附近, 有一片属于亚高山地带的肥沃土地, 上面生长着各式各样争奇斗艳的花草 。 多年来, 通向这片草地的指路牌上写着这么一句话:“请把花留给别人欣赏 。 ”而最近, 指路牌更换了, 上面写着:“让花儿活着!”
旧指路牌上的提示语的目的在于劝游人不要采摘鲜花, 但它不是出于对鲜花的尊重, 而是为了让后来的游人也能欣赏鲜花 。 这是典型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态度:鲜花的开放是为了人类的欣赏 。 而新的标牌则提示人们要尊重生命 。 鲜花有权利为实现自身的价值而开放, 而不管有没有人欣赏 。 人类也有义务让它们自由自在地活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