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最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最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近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那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具体出台了哪些新规定?据了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最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一、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入侵地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 。
1.外来入侵物种源头预防
一是规范引种管理 。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 。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
二是强化口岸防控 。海关应当加强口岸防控,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依法进行处置 。
三是加强境内检疫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加强境内跨区域调运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植物产品、水产苗种等检疫监管,防止外来入侵物种扩散传播 。
2.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
一是开展调查监测 。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制度,每十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普查,构建全国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络,开展常态化监测 。
二是发布预警预报 。省级以上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加强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扩散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开展防控 。
三是规范信息发布 。全国外来入侵物种总体情况由农业农村部商有关部门统一发布 。相关领域外来入侵物种发生情况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权限发布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情况 。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最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3.外来入侵物种治理修复
对外来入侵植物的治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苗期、开花期或结实期等生长关键时期,采取人工拔除、机械铲除、喷施绿色药剂、释放生物天敌等措施 。
对外来入侵病虫害的治理,应当采取选用抗病虫品种、种苗预处理、物理清除、化学灭除、生物防治等措施,有效阻止病虫害扩散蔓延 。
对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治理,应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危害 。
此外,因地制宜采取种植乡土植物、放流本地种等措施,对外来入侵物种发生区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 。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应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保障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来物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 。
本办法所称外来入侵物种,是指传入定殖并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的外来物种 。
第三条 ?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举措,应当坚持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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