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怎么处理( 二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 。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 。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 。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象,除及时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做好防范措施 。特别注意:燃油起火时,不能用水灭火,要用沙子覆盖的方式来灭火,否则极易造成火势扩散 。
4、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什么时候介入?
现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
5、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当事人应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
6、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多久?
期限为10日 。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
7、哪些事故不适用调解?
【交通事故现场怎么处理】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不适用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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