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出事故保险不赔( 二 )


开庭时,法官问高某出事时为何不及时报案,高某称当时手机没电了 。法官怀疑高某酒驾 。
渝中区法院判决驳回高某的诉请 。
法官说法:根据保险法,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高某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或保险公司报案,存在重大过失,因此败诉 。
典型案例4
爱车行驶证过期出事故想起找保险
2013年11月15日12时30分许,黄某驾车与别的车相撞,两车受损,车上人员伤亡 。交巡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经查,黄某的机动车行驶证已过检验有效期 。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条款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并以此判决车方败诉 。
法官说法:根据保险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认定保险公司已就上述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了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产生效力 。而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行驶证已超过其检验有效期,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况,保险公司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
日常生活中机动车行驶证未按规定时间年检以及驾驶人驾驶证未按时审验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之后可以进行补审,但一旦补审前发生保险事故涉及保险理赔,就可能因为未按规定时间审验行驶证或驾驶证而不能获得保险金赔偿,因此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等办理审验 。
典型案例5
私车挂靠搞出租出了事保险说免赔
2012年8月25日,王某驾车从主城区往合川方向行驶时,与高速公路左侧护栏发生碰撞,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负全责 。乘车人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上人员保险金 。
法院查明,该车系车主出租给租赁公司,公司再将车租给王某 。车主周某以非营运性质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又将车挂靠租赁公司名下从事汽车租赁服务,车辆性质已转化为营运性质,改变了车辆的用途,却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不赔 。
法官说法:根据保险法,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
车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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