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动车新国标规定标准】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
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
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

具体来说,就是要符合以下6条才能上路缺一不可!
1、要像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驱或电助: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速度要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体要轻: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电压要低: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功率要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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