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无证房如何处理?有没有补偿?

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无证房如何处理?有没有补偿?
在征收过程中,有些房屋没有产权证该如何处理?相信这个问题,很多被征收人都比较关心,有些被征收人的房屋确实不是违建,但是没有产权证,被征收人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那征收方说我是违建不予补偿该怎么办?
征收方|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无证房如何处理?有没有补偿?


【 征收方|征收过程中,国有土地上的无证房如何处理?有没有补偿?】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进行了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征收进行征收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无证房屋进行一个调查、认定及处理,合法建筑予以补偿,违法建筑不予进行补偿。此时很多被征收人一定想知道,那如何进行调查、认定及处理呢?需要有个标准吧,那万一征收方怎么说怎么是了?被征收人还是很被动呀!对此,调查、认定及处理主要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判断、准确认定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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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无证房屋不等于违法建筑,被征收人需要清楚自己房屋无证的具体原因,如在征收过程中,在补偿谈不拢的情况下,就收到违建认定的材料,此时被征收人需要警惕了,有可能是“拆违代替拆迁”的套路,建议被征收人及时咨询律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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