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广西柳州:十年前的房屋买卖至今未拿到房产证,法官这样化解

融创中国|广西柳州:十年前的房屋买卖至今未拿到房产证,法官这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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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帮我拿到了房产证 , 让我真正有了家的归属感 , 也让我终于可以安心的过个好年啦!”


1月28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雒容人民法庭通过“立案+审理+执行”一体化工作模式 , 成功调解了一起跨度长达10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在春节前夕帮助当事人顺利拿到了涉案房屋产权证 , 让当事人能够开心顺意地过个欢乐吉祥年 。
十年前签订购房协议
2008年 , 被告梁红(化名)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位于雒容镇某小区商品房 , 2011年2月 , 被告与原告李俊(化名)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书》一份 , 约定由原告出资386000元购买被告名下该套房屋 , 购房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由原告于协议签订当日支付5万元购房定金给被告 。 第二期由原告于2011年4月26日支付20万元给被告 , 在银行通知解押后 , 原告再支付13万元 。 第三期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后 , 3日内支付余款6000元 。
合同签订当日 , 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5万元购房定金 , 并于2011年4月26日向被告支付20万元购房款 。 被告也于收到第二笔20万元购房款后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 , 原告一直居住至今 。
发生分歧房屋无法过户
但后续二人因剩余13万元购房款支付及房屋剩余银行按揭贷款偿还问题发生分歧 。 原告方认为支付13万元余款后 , 无需再偿还房屋剩余银行按揭贷款 。 而被告方则认为房屋已经交付原告使用 , 剩余银行按揭贷款理应由使用方即原告方自行偿还 。 双方分歧导致银行抵押一直未能解除 , 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 原告自入住房屋长达十年之久一直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 无奈之下只能将被告诉上法庭 。
法庭两次开庭组织调解
受理该案件后 , 该案承办人谢祥兵法官分别于2021年8月31日、9月18日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 , 经审理查明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在于:原告向被告支付13万元购房款后 , 剩余银行按揭贷款应当由谁继续偿还的问题 。
庭审过程中 , 法官从购房协议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分析 , 386000元购房款符合当时该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 , 如果在支付了386000购房款后 , 原告仍需继续偿还剩余银行按揭贷款 , 对原告而言实属不公平 , 有违市场交易原则 。 且购房合同中亦未明确约定剩余银行按揭贷款应当由原告偿还 , 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劝说被告方于情于理都应当继续偿还剩余按揭贷款 , 而原告方也应当及时将剩余13万元购房款支付给被告并补偿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


(图为谢祥兵法官一同与当事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调解成功握手言和
最终 , 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 , 双方成功达成调解 , 被告于2022年1月24日协助原告到房产局办理了银行解押及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原告也于当日支付被告剩余房款13万元并自愿补偿被告38775元资金占用利息 。 至此 , 一起跨度长达十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融创中国|广西柳州:十年前的房屋买卖至今未拿到房产证,法官这样化解】来源:天平阳光APP
作者:覃颖群
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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