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继承”,2022年后,父母的房子不用再争了,一律这样处理( 二 )


比如老人有两子一女 , 儿子长期在外地打工 , 日常生活都由女儿照顾 。 老人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 , 女儿以经常照顾老人为由 , 要求分得其中一处房产 。 根据新规 , 女儿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 。

财产可移交给孩子以外的第三人
这一点基本上满足了那些还没有准备好将遗产交给谁以及如何给的父母们 。 解决了担心未成年子女不能按照父母的意愿管理和使用遗产 , 夫妻一方再婚嫁的财产被他人觊觎以及子女不孝顺还想当然继承财产的情况 。
当老人卧病在床 , 膝下的子女不闻不问 , 而邻居每天起早贪黑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 。 为了报恩 , 老人与邻居签订了一份遗产抚养协议 。 邻居为老人养老送终 , 老人走后房子归邻居所有 , 这样子女也就失去了继承老人房产的资格 。

重点一提的是 , 根据新规定 , 以下三种情况 , 子女将“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 。
情况一:父母设立遗嘱 , 有特定继承人
在没有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 , 老人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可以合法继承 。 此外 , 对于一些不孝顺父母的孩子 , 父母有权剥夺他们的继承权 。
情形二:产权与居住权分离的房屋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 房子的产权和居住权是可以分开的 。 从字面意义也不难理解 ,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 , 即使子女继承了房子的产权 , 他们仍然没有使用房子的权利 , 更不能卖掉 。 在这种情况下 , 产权人只能在居住权届满或居住权权属人去世后才能正常使用该房产 , 不再限制出售或出租 。

情形三:只有使用权的公有住房
1998年房改之前 , 公有住房比较普遍 。 除了经过房改取得产权的可继承外 , 其他只有承租权 , 因为产权属于国家和单位 , 公有住房的使用者只能在允许范围内部分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当然 , 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公有住房自然是不能继承的 。
新规实施后 , 房产继承的一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 父母将财产传承给子女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化 , 子女也不必为了财产继承而争来争去 。 毕竟 , 父母操劳一辈子 , 按照自己的想法把财产分配给孩子 ,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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