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承担风险责任的主体不明确
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投入资金达到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就可以申请预售 , 购房者在信息和利益等因素不对称情况下 , 购买了这些有问题的房屋 , 一旦房开商违约 , 不但预购者面临风险 , 贷款银行也承受着风险 。
贷款银行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来维权 , 而对于预购者这些弱势群体来说就苦不堪言了 , 因为购房者不知道去哪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 即使去维权也常常因为势单力薄而使投诉石沉大海 , 导致购房风险由贷款银行和购房者承担 。
究其原因 , 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 , 对这一过错承担责任的主体 。
资金监管作为国家保障商品房市场有序进行的一种手段 , 国家不应过分干预使市场失去自主调节的能力 , 也不能对市场中存在的不利因素置之不理 。
要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成为保障商品房预售市场运作的重要手段 , 作为维持市场运行的坚强后盾 , 国家必需在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 听取各方对资金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 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结语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持商品房预售市场的正常秩序 , 保护预购者的合法购房权益 , 就必须做到公正性与效率性、合法性与适度性、监督性与自主性相统一 , 才能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 保护预购者的合法权益 , 使房地产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
推荐阅读
- 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哪些
- 商品房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预售
- 非住宅是商品房吗
- 18小高层住宅几层最好
- 商品房预售时缴纳契税吗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法院可以冻结吗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可以查封吗
- 已购公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 房产类型包括哪几种
- 回迁房与商品房有区别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