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湖南将于9月完成发证!这些问题与你有关!( 二 )


已拥有一处宅基地,另外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作为住宅的,只确权登记一处宅基地使用权。
12、没有宅基地批准手续的如何处理?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在符合规划和“一户一宅”的前提下,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予以确权登记。
13、房屋建设没有规划许可的如何处理?
对合法取得但没有规划条件的宅基地上的农房,属于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属于《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经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的,可不提供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14、新农村或社区多(高)层多户的房屋如何进行登记发证?
对于新兴农村或社区多(高)层多户的,可通过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和核实已有户型图等方式,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共有宅基地宗地的方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15、农村宅基地占用超过批准面积或标准面积如何处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批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1987年《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至今未扩大的,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②1987年《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起至2019年《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299号令)实施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时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③2020年1月1日《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299号令)实施以后违法占地建房,一律按现行政策处理。
④地方有明确规定的,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冲突的情况下,遵照地方管理要求。
16、哪些情形不得进行登记发证?
①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②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④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 农村|湖南将于9月完成发证!这些问题与你有关!】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不得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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