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本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通知( 二 )


3.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初审后,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 加盖公章,登陆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 , 操作初审流程,导出《湖南省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将申请人资料和花名册于1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的就业困难人员资格、数量、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和补贴金额进行审核认定 。经审核合格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登陆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 , 操作审核流程,导出《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3)、全区《花名册》,签字并盖章后,报送所在区财政部门复核 。
5.区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区人社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复核后 , 在《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审批资料返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首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花名册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四城区社会保险补贴人数、补贴总额等数据,报市财政部门审核 。
8.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财政专户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就业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9.区财政部门在收到补贴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 , 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帐户 。
10.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在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加盖已享受的补贴年度、享受金额的印章,并将证件返还申请者本人 。
1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补贴经办机构将首次享受社保补贴的花名册交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备存,并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将花名册交市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市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照名单,在养老保险系统中逐一进行记录和标识,作为同缴同补审核依据之一 。
(二)同缴同补 。对剩余可享受月份的养老保险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可持盖有首次享受社保补贴金额认定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 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同缴同补”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市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入户 。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区级受理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市财政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半年汇总一次,据实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至四城区就业专项资金财政专户 。
六、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于2017年3月31日验收 。该系统验收前 , 已领取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 , 可以继续凭证享受政策至期满 。该系统验收后,申请者从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次月起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七、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强化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处罚、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骗取资金的行为 。对涉及申请支付社会保险补贴的违法行为,2年内有举报的,经查实后,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 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