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祁东县城乡居民医保权益告知书( 二 )


十、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政策:参保城乡居民因意外身故或意外伤害被鉴定机构评为1-5级残疾的,应享受以下待遇:
祁东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身故保险金给付表
2023年祁东县城乡居民医保权益告知书
图源:祁东医保
祁东县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保险金给付表
2023年祁东县城乡居民医保权益告知书
图源:祁东医保
十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费用实行最高限额补偿(按实际补偿范围内费用补偿),平产最高限额补偿1300元 , 剖宫产最高限额补偿1600元 。高危重症孕产妇分娩住院费用按普通疾病住院标准补偿 。
十二、参保居民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累计起付线达2300元后,不再扣除住院起付线;年度内基本医疗封顶线为15万元(含门诊补偿费用,不含大病保险补偿费用) 。
十三、不予补偿费用: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②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负担的;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④在就医地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港、澳、台、境外就医的;⑤政策规定的不予补偿的其他情形 。
十四、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政策:
1、住院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住院发生属于医疗救助政策支付范围内,达到救助标准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 , 按一定比例救助 。
①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县域内住院和经规范的转诊转院程序到县域外住院的,按90%比例给予救助 。病情紧急等特殊原因导致未经规范的转诊转院程序到县域外住院的,按75%比例给予救助 。
②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为1500元,县域内住院和经规范的转诊转院程序到县域外住院的,按70%比例给予救助 。病情紧急等特殊原因导致未经规范的转诊转院程序到市域外住院的 , 按55%比例给予救助 。
③三类救助对象:起付线为7500元 , 县域内住院和经规范的转诊转院程序到县域外住院的,按50%比例给予救助 。病情紧急等特殊原因导致未经规范的转诊转院程序到市域外住院的,按35%比例给予救助 。
④同时具备多重身份属性的救助对象按照其最高类别(一类最高)救助政策享受医疗救助,不重复享受两种类别救助 。
2、门诊医疗救助 。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和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医疗救助对象,个人门诊自负医疗费用较高,达到救助标准以上部分的金额,按一定比例救助 。
①特殊疾病门诊救助 。按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实行救助 , 年度救助限额不超过8000元 。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90%比例给予救助;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为1000元 , 年度限额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 。
②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救助 。患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药店购药除外) , 按照相应类别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执行 , 纳入住院医疗救助年度限额范围 。
③再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报销后,通过有关部门认定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负部分一类对象起付线为7500元,按照70%的比例给予救助 , 二类对象起付线为15000元,按照60%的比例给予救助,三类对象起付线为30000元,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再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
十五、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从2020年起不再新设家庭个人账户,全面实行普通门诊统筹 。原家庭账户累计结余资金,按原规定可继续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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