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惠保保险条款( 三 )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 , 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保险人有权要求委托人对其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 , 若保险人要求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的 , 受托人应当提供 。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 , 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  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 ,  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  保险人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
第十三条 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人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 , 将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 , 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 保险人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 ,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 , 除支付保险金外 , 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 保险人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保险人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 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 , 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 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
第十四条 诉讼时效期间
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第十五条 如实告知义务
(一)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保险合同 ,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 , 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 ,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
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 ,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订立保险合同 ,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并不退还保险费 。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 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
(二)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本合同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 在以下情形下不得行使 , 发生保险事故的 , 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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