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力或者电驱动功能的二轮自行车 。故此,没有脚踏骑行能力的电动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不予登记上牌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协调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协会组织电动自行车品牌商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群众淘汰超标车,使用合标电动车 。
【没有脚踏功能的东莞电动车怎么处理?】逐步推进带牌销售业务
计划5月份起启动带牌销售企业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带牌销售启动后,群众在已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即可选购已带牌的电动自行车,并当场完成变更登记 。
推荐阅读
- 石家庄失业补助金怎么知道通过没有?
- 大众途观没有暖风是什么原因?
- 图文 没有什么4是事块钱解决不了的什么意思什么梗?
- 怎么看车上有没有装窃听器 窃听器多少钱一个
- 中专有哪些热门专业,没有考上好的高中学什么好?
- 吉利博越pro按键功能介绍是什么?
- 我的世界更新之后没有变化怎么办 怎么更新到海洋版本
- 《文明6》奇观功能介绍
- 东莞电动车没有发票可以上牌吗?
-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真正含义是什么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的意思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