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政策( 二 )


(二)对自主创业的 , 可享受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
1.创业补贴 。对认定的各类人才配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 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 ,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 , 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
2.创业场地补贴 。对创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 , 入驻产业孵化大厦 , 提供不超过100㎡的工作场所 , 2年免收租金 。
3.担保贷款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各类人才配偶自主创业给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 , 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 , 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 贷款额度可适度提高 ,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4、就医保障
【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政策】每年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甘肃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安排健康体检一次 , 在定点医院设立就医看病绿色通道(A、B类人才工作期间提供日常医疗保健联系人) 。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每两年分批组织赴外疗养考察 , 费用标准为10000元/人 。
5、奖励补贴
全职在新区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 服务有效期内 , 根据年度考核情况 , 按年发放一次性奖励补贴 , 其中A类高层次人才6万元 , B类高层次人才2.4万元 , C类高层次人才1.8万元 , D类高层次人才(需落户新区)1.2万元 。年度考核优秀的按100%发放 , 良好的按80%发放 , 合格的按60%发放 , 基本合格及以下取消年度生活补贴 。
6、户籍办理
实行“零门槛”落户和“一对一服务” , 在新区任一派出所可就近申请办理户籍业务 。
7、职称评聘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甘人社通〔2021〕277号)规定 , 不受资历、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申报高级职称 , 其在国内外取得业绩成果视为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业绩 。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新区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 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
8、社保办理
对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或其配偶、适龄未就业子女在参保登记、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认定等社保经办环节设立绿色通道 , 全程代办 , 即时办结 。
9、出入境和居留服务
符合相关规定、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 , 可以申请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往返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符合永久居留条件的 , 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 且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
10、薪酬激励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 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 。
11、项目扶持
(一)对高层次人才申请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 , 提供不少于200㎡的工作场所 , 2年免收租金 , 或给予租金全额补贴 。自主解决工作场所的 , 可参照市场标准提供资助 , 补贴期限2年 , 一年一补 。
(二)对高层次人才实施的科研项目 , 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 , 以实际拨付到新区企业(平台)项目资金为基数 , 分别按照国家级50%、省级40%、市级30%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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