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南京市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二 )


(五)五个服务体系 。一是实行四方协议管理 , 医保部门与承办机构 , 承办机构分别与评估机构、照护服务机构 , 照护机构与失能人员签订服务管理协议 , 在有效监督的基础上 , 发挥市场调节机制 , 满足社会多层次服务需求 。二是建立两定机构及其人员信息库 , 将评估机构和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 未纳入信息库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失能险相关工作 , 促进评估和照护服务的规范有效 。三是建立考核结算体系 , 建立与参保人员满意度、评估、照护服务质量挂钩的考核结算机制 , 通过每月扣除评估、照护费用一定比例作为预留款等方式 , 医保部门、承办机构、评估机构、照护服务机构四方进行费用清算 。四是建设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 实现申请、评估、服务、监督、考核、结算全流程信息管理 , 提升服务管理效能 。五是建立智能审核、日常巡查、年度复核、诚档案等监督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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