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陈峰落幕 海航控股公布重整计划( 三 )


【董事长陈峰落幕 海航控股公布重整计划】11.救助贷款如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其本金及利息部分可在担保财产的市场价值范围内,按照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安排清偿 。
12.十一家公司重整前存续的融资租赁业务,双方决定租赁业务继续,尚未确定期限、利率或其他条件的,按照上述有财产担保债权的留债期限、利率或其他条件执行 。
13.担保物估值为 0 的,或后顺位抵质押权利人对应担保物剩余估值为 0 的,则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对应的担保物权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消灭,债权人有义务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 30 日内配合管理人与债务人注销抵质押登记 。债权人完成抵质押物注销登记后,方可按《重整计划草案》规定获得后续清偿 。如债权人不配合的,管理人或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至于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以十一家公司剔重后的债权人为单位,每家债权人10 万元以下(含)的部分,由十一家公司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 60日内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清偿完毕,自有资金不足的,以战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依规统一安排清偿 。每家债权人在十一家公司最多可受偿10 万元;超过10 万元的部分处理如下:
(1)救助贷款 。本金及利息部分参照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违约金、维持费等按其他普通债权方式清偿 。
(2)其他普通债权 。按以下方式安排清偿:
关联方清偿 。其他普通债权中,每家债权人 64.38%债权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清偿 。关联方清偿的具体方式,以经裁定批准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 321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普通债权清偿方式为准 。
股票抵债 。即以海航控股 A 股股票抵债 。每家债权人 35.61%债权由股票清偿,抵债价格为 3.18 元/股 。
通过上述安排,可实现普通债权全额清偿 。预计其他普通债债权中,每 100 元可获得:约 11.20 股海航控股 A 股股票(不足1 股的部分,按 1 股计算)清偿 35.61%,另 64.38%由关联方清偿 。
第五类劣后债权的安排是,劣后债权不占用本次重整偿债资源,不安排债权清偿 。在《重整计划草案》裁定批准之日起满 3 年后,若为预计债权预留的偿债资源经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劣后债权可参照其他普通债权的清偿安排进行清偿;若预留的偿债资源不足以清偿所有劣后债权的,则按各劣后债权金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
至于关于共益债务的安排,十一家公司重整期间的共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因继续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务、重整期间新签署的飞机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由十一家公司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随时清偿 。
《重整计划草案》须获得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并获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3 个月 。如有特殊情况,可依规申请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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