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16万买的房被拆迁得赔偿款419万,卖家反悔了,上门要分150万!( 三 )


其次 , 这次拆迁之所以能拿到419万的补偿款 , 主要是因为她把房子扩建了三倍 , 否则拿不到这么多钱 。
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 , 法院也觉得相当棘手 , 实在不好判 。
这一次 , 法院会站哪一边?419万的巨款又会花落谁家?
最终判决结果 , 是否公正?“合同风波”到了白热化阶段 , 魏思丽和刘亚云都很紧张 , 而法院也在繁忙地处理中 。
刘洪军是这起案子的主要审理法官 , 他认为 , 必须要考虑合同无效的问题 , 也不能因为合同无效就完全忽视魏思丽的付出 。
根据情况分析 , 两人都没资格独占这419万元 , 那这笔钱怎么合理分割 , 成了最难的问题 。

首先 , 拆迁补偿款总额419万:分为房屋补偿款323万 , 以及团签奖励费96万 。
而房屋补偿款中 , 又分为刘亚云本身房屋面积146平方米的钱 , 以及魏思丽后来扩建房屋284平方米的钱 。
在后来扩建这部分中 , 刘亚云一分钱没出 , 完全是魏思丽自己的贡献 , 所以这一部分对应的房屋拆迁款 , 属于魏思丽一人 。
魏思丽这部分扩建的钱算好了 , 那刘亚云原本的146平方的补偿款又该怎么算呢?

法官说 , 这部分的钱也应该两人都有份 , 具体的比例 , 应该按照对错比例来算 , 如果双方都有错 , 那错得多的人 , 就少分点钱 。
那怎么看谁错的多呢?
法官认为:虽然魏思丽和刘亚云的这桩房屋买卖都有错 , 但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 ,
刘亚云显然错得更多 。
刘洪军说:“我们不能让卖家因为这个空子占了便宜 , 在处理这类案子上 , 我们最大限度保护合同交易的契约精神 。 ”
他的意思是 , 虽说当初的合同是无效的 , 但契约精神应该遵守 , 刘亚云为了钱 , 违背了合同的契约精神 , 所以算主要过错方 。
因此 , 按照主次责任 , 在146平方对应的补偿款中 , 魏思丽占有70% , 而刘亚云只能占30% 。 当然 , 96万的团签费也是按照这个比例分割 。
既然比例确定好了 , 那么刘亚云最终能分到多少钱?她能否得到计划中的150万呢?
根据计算 , 在刘亚云原本房屋的146平方中 , 房屋补偿额是109万 , 团签奖是31万多 , 总计140.3万元 , 还要扣除魏思丽当初买房的16万 , 约为124万 。
再按照30%的比例 , 刘亚云最终应得37.2万 。

案件总算有了结果 , 魏思丽也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 最终获得约380万 , 对于这个结果 , 她已经很满意了 。
不过 , 有些人认为 , 像刘亚云这样背信弃义的人 , 根本就不应该拿到一分钱!法律应该保护那些真正的善人 , 而不是给刘亚云这样的人钻空子 。
还有人认为 , 法院的判决不够公平 , 因为2003年魏思丽买房的16万 , 15年后早就通货膨胀了 , 这么一算 , 刘亚云拿到的钱应该更少才对 。
结尾的确 , 刘亚云的行为太不讲义气 , 眼看别人拆迁就眼红了 , 但都是成年人了 , 做了决定就不要后悔 , 生活不是游戏 , 容不得你一键重启 。
现代社会 , 机遇与挑战并存 , 有人一夜暴富 , 也有人一夜破产 , 后悔耍赖是没有用的 , 不如重振旗鼓 , 再创辉煌 。
无论如何 , 脚踏实地、诚实守信的人 , 总能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 , 相信善良的魏思丽 , 未来会越过越好 。
而魏思丽的经历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有时间就多熟悉一下法律条例和国家规定 , 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 , 防人之心不可无 , 谁知道哪天就被小人找上门了?
【购房置业|16万买的房被拆迁得赔偿款419万,卖家反悔了,上门要分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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