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置业|签完购房合同后,趁早去办这4件事,不然房子还不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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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维护买卖双方权益的重要保障 , 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 , 不要做只会签字的机器人 , 尤其是合同中关于房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实际使用面积、开发商名称、交房时间、延期交房的违约赔付责任等等更要一一核对 , 在签完购房合同后 , 买房这件事还不算完 , 购房者要趁早去办理这4件事 , 不然房子可能不属于你:

第一 , 签订购房补充协议
购房合同是房管局统一出具的 , 个性化的内容由开发商进行填充 。 购房合同无法轻易更改 , 但是购房者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因为当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发生冲突时 , 要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主 。 补充协议主要是约定购房合同中缺乏的内容 , 主要包括以下5点:
①约定好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 期房和实际交付后的房屋面积难免存在误差 , 很多开发商会直接要求购房者多退少补 , 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 , 购房者只需要承担面积误差绝对值3%之内的部分 , 超过的面积由开发商承担 , 多出来的面积等于送给购房者的 , 少了的面积要按照实际房价款双倍返还 。

②约定好贷款失败的处理办法 , 不管因为任何原因导致的贷款失败 , 开发商必须足额退还首付和定金;
③期房的各项配套都是开发商的口头承诺 , 为了避免买到价值与价格不对等的房子 , 进而影响到自己的居住和房产保值、升值 , 一定要将各项配套及落地时间明确到补充协议中;
【购房置业|签完购房合同后,趁早去办这4件事,不然房子还不属于你】④约定好房屋交付标准 , 精装房销售时都会无限夸大装修材料的品牌 , 但是高端品牌也有廉价产品 , 所以一定要明确家具家电的型号、参数;
⑤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着房子的流通性和价值 , 所以要提前约定好房产证的办理时间 , 并明确好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

如今楼市已经进入买方市场 , 购房者把握着交易的主动权 , 在和开发商谈判时 , 以上的这些要求一定要全部提到 , 并且表现出不答应就无法签订合同的意愿 , 如果最终开发商妥协 , 购房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 即使开发商不答应购房者也没有任何损失 。
第二 , 办理网签和备案手续
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售楼处签订的是草签合同 , 虽然也能保障购房者的买房权益 , 但是为了避免开发商一房两卖恶意敛财 , 购房者一定要督促销售人员尽快办理网签和备案手续 。 网签和备案经常被混为一谈 , 但其实二者是不同的流程 , 根据语言顺序就知道是网签在前 , 备案在后 。 网签是把草签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 并且在网上公示 , 开发商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纸质版的合同 , 开发商和购房者分别签字后 , 意味着网签成功 , 房管局网站就会显示该房源已经出售 ,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房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 防止开发商或者房屋中介一房多卖 。

备案是将网签合同进行备案 , 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会取得一个备案号 , 再次打印出合同文本 , 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 通常房管局 , 银行和购房者各持一份合同 , 合同签约完毕后 , 房管局会给出一个9位数备案号 , 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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