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应当从夫妻分居后不与子共同女生活一方未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之日起开始计算 。
【法律依据】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从何时算起】《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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