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爱之心养老公寓“爆雷”案六百余名受害老人起诉政府7部门,被驳回后上诉( 五 )


老人起诉住建局,称被告未有效制止无“三证一图”的工程项目违法建造施工,该项目至案发未办理消防报建、环评批复、施工图审查备案等手续 。住建局提供证据称 , 2018年2月时,该局对2014年6月爱之心公寓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进场施工作出了3万元的处罚 。
老人起诉天心公安分局,称其在2014年5月28日对爱之心非法集资问题受案后未立案查处 , 未移送检察院,也未向社会公示以及发出警示公告,导致爱之心公司猖狂作案、毫无掣肘 。天心公安答辩称,其于2019年8月对“2014年6月爱之心老年公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该案已进入判决或诉讼阶段 。
老人起诉民政局,称在爱之心非法集资被媒体曝光造成极为恶劣影响下 , 该局仍于2015年授予干罗佳“爱心大使”荣誉称号,致使有养老刚需的老人对该公司信心倍增 , 同时,民政局“天民社[2017]42号文”核准干罗佳成立爱之心寿星颐养院这一民办非企业机构,却未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导致老人预交的床位金流失严重 。
民政局答辩称,其作出的行政许可程序合法 。
“利害关系人”
针对各行政机构的答辩,老人们又写下了“关于xxx答辩状的辩辞”递交给法院 。
“2018年才对2014年的无证施工进行处罚,且只是罚款3万元了事而不是关停;2019年才对2014年的刑事案子立案,这个不是失职是什么?”老人们说 。
“近2个亿的投资项目,如果没有一定的行政许可,是建不起来的 。而土地的使用从规划到施工等,法律上的行政监管分工责任是很明确 。政府支持养老事业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项目一开始就存在违法,有关部门应该早点制止,而不是任由其以‘爱心’的名义、养老的口号将老人卷进来 。”王才亮说 , “如果老人因此遭受损失,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
老人们起诉要求被诉七部门赔偿原告的损失以及全额退还原告中已入住老人所缴纳的医疗押金5000元/人 。他们一直期待开庭,但今年9月份,诉讼代表们收到了法院发来的8份行政裁定书——全部都驳回起诉 。
长沙铁路法院未对本案进行实质审理,而是从程序上否定了原告的起诉资格 。其中,针对天心公安的2份裁定书认为,原告起诉的是公安依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另针对6家被告行政机关的裁定书认为,“原告不是行政相对人 , 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本案原告主体资格 。”
裁定书还指出,所谓“利害关系”应当是指被诉行政行为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可能造成现实的、特别的、直接损害或者不利影响 。
“我们怎么不是利害关系人?被告颁发的那些资质许可,不就是产生了外部法律效力以及影响到与之关联的我们了吗?这栋楼,是我们这些老人投资建的 。”共同诉讼代表人李康原说 。目前 , 陈效锋等648名老人已向长沙中院提起上诉 。
“利害关系人不能机械理解,法律上利害关系人主要指有没有利益关系、权利义务关系,对此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很明确 。老人给有资质的养老公寓交了钱购买床位,类似于商品房购买 , 政府的行政行为对老人就具有重大利害关系 。”王才亮表示 。
澎湃新闻获悉,一审虽驳回起诉,但针对老人起诉的两项诉求中的一项——全额退还入住老人所缴纳的医疗押金5000元/人 , 目前已由天心区政府启动,垫付达99万元 。
但对于追赃挽损,老人们感到疲惫 。截至目前,该案尚未启动对受害老人的退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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