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斗数天刑是什么意思 天刑是什么意思( 三 )


君臣(现在曰上下级)、父子,是人类永恒不易的关系,必须予以正视和畅通 , 不然彼此之间在精神、情感、道德、智慧以及心性等各个方面,无法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 。一旦彼此之间在精神、情感、道德、智慧以及心性等方面,不能有效地交流与沟通,必然形成种种纠结与障碍而成病态与异化 。其健康之道在于人人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 如此则仁、敬、孝、慈、信等德目必然得以实现,如此则德化人生必然得以实现,如此则心性内涵诸属性必然无障碍、无异化地得以发明 , 彰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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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听讼,吾犹人也 。必也使无讼乎?”
此句引自《论语·颜渊篇》 。听讼:据《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在鲁定公时,曾为鲁国大司寇(大司寇是最高司法长官,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院长”和“一级大法官”) 。孔子这句话或许是任大司寇时所说 。
此句释为:孔子说:“审理诉讼 , 我和其他司法官员的动机是一样的,就是尽力使诉讼双方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处理,从而消弭世间各种矛盾冲突,保持着最大限度的公平与和谐 , 使正义得以伸张和捍卫 。”
曾参引述其师孔子这句话,仍然是为了进一步说明“止于至善”之道 。在听讼过程中,如何将至善之道反映出来呢?通过例举孔子这句话而知 , 在审理纠纷和案件时,需止于智和德 。止于智,而能明是非 , 断对错,晓利害,此时先验智慧与经验智慧都需运用 。经验智慧之运用,则知曲折;先验智慧之运用,则知是非 。知事情之曲折,是判断事情之是非的辅助,最终必以先验直觉下的是非为准绳 。这是儒者千百年来的一个坚守:心性之中自有一杆秤——良知、良能 , 它们才是审定天下事物好坏对错的最高法官和最终的标准,且是永恒的、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 。只要有人类存在一天,此标准就存在一天 。人类不存在了,此标准还在天地之间,不增减分毫,止于德,让民众皆能知其所止(止于君臣仁敬之道,止于父子慈孝之道等),明明德,守正道,走上德化人生 。如此则社会和谐,民风归厚,而诉讼止息 。
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 。此谓知本
“无情者”:不通情理 , 不明道理,自我私欲炽盛之人 。“不得尽其辞”:不能使他们那些巧言令色、狡辩搪塞之辞得以伸张流行 。“大畏民志”:让人人(尤其是处于高位者)皆存敬畏之心,对心性内涵本有的道德自律和道德审判生起真正的敬畏之心 。心性内涵本有之道德自律和道德审判,儒家谓之“天刑” , 老子谓之疏而不失的“天网” 。将审讼过程变为教化过程,让人人明白,天下最为可畏者 , 不是世间的王法,而是我们生命之中先天本有的“天刑”(天网),它是最公正、最终极,也是最严厉的审判官 。简言之,即道德的审判远高于王法的审判,它才是最值得重视和敬畏的审判 。以此进一步申明心性内涵的道德律之无上庄严与无上神圣 。“此谓知本”——这是曾子的总结语 。对于诤讼各方,虽然我们可以做到分清曲直 , 明判是非,让那些奸巧诡诈之徒不敢有不实的辩辞,但是需让民众切实地明白,教化的终极目标是让人人都能达到自觉、自新和自律,如此才能可望没有诤讼的存在 。知晓如此道理 , 方是知本 。
圣人教化民众,首以自明己德为根本,次以刑法之惩为辅助 。为政者 , 不教而罚民是为不仁 。修订刑制法度的目的不在于治人,应以拯救沉沦为其主旨 。教而能化之者,那种种的刑法自然对其无所裁用 。而对那些凶暴奸邪、冥顽不化者,则量之以刑,施之以法,使其能有所警惕,有所悔悟,终得以自新、自觉与自律,归于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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