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二 )


⑥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
(5)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 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 , 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 , 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 , 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 , 组成风险分析团队 , 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 , 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
(6)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 , 结合风险承受度 , 权衡风险与收益 , 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 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 , 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 , 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
(7)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 , 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
(8)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 , 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 , 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 , 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控制活动要素的要求
(1)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 , 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 , 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 , 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
(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 , 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 ,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
(3)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 , 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 , 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 , 严格控制特别授权 。 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 。 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 , 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
(4)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 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 ,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 , 配备会计从业人员 。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 。 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 , 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
(5)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 , 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 , 确保财产安全 。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
(6)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 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 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 , 强化预算约束 。
(7)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 , 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 , 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 , 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 , 发现存在的问题 , 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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