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四 )


(四)人才公寓面积是多大?
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 。新建人才公寓应设置多种户型 , 一般不超过150平方米 。
(注:在《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中 , 规定“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 , 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面向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按高层次人才服务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 但考虑到在实际工作当中 , 有可能会新建或配建少量超过120平方的房源转做人才公寓使用 , 为确保房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 因此参考黄埔区的做法 , 上限设置为150平方 , 并在办法第十一、十二条中规定人才享受租赁补贴的面积上限 。)
(五)夫妻二人都是认定的中高层次人才 , 能否申请两套人才公寓?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 , 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一套自住住房 , 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 补贴面积不超过每名申请人应享受面积累加值的80% 。
(六)同时符合市、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规定的 , 能否申请两套人才公寓?
同时符合市、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规定的 , 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 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七)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如何确定?租赁期限如何确定?
人才公寓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 , 租金标准参照分配时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标准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出具的评估价格证明 , 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实施机构确定 ,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报送区发展改革部门 。
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最短不低于1年 , 最长不超过5年 。租赁合同期满或出现终止合同情形的 , 承租人应当主动腾退住房 。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且需要续租的 , 经批准后可以续租 。申请主体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窗口提出续租申请 , 经审核同意后 , 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缴纳租金 。租赁合同期满未在规定期限提出续租申请的 , 申请主体应当在合同期满后2个月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人才公寓 。
(八)人才公寓申请主体是个人还是单位?
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方式或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 , 中高层次人才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租赁自住人才公寓 。
(九)人才公寓的分配程序是什么?
人才公寓原则上采取集中公开的方式分配 , 其程序为:制定分配方案、申请人所在单位预审、主管部门核定、提交申请、资格审核、统筹配租、签约入住人才公寓及缴交租金 。
人才公寓可根据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 , 经区委或区政府同意后 , 采取定向配租的方式进行分配 。申请、资格审核以及配租等流程参照集中公开分配方式中相应流程开展 。
五、解读途径和时间
解读途径: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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